引言
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多次跨省盗窃案,被告人孙某凯因在广州、福建等地盗窃电动车及电线,累计涉案金额5375.62元,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本案聚焦“多次盗窃的定罪标准”“跨省作案的管辖问题”及“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争议,揭示公民需严守法律底线,避免因小失大。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孙某凯在**广州、福建两地实施盗窃6次**,具体事实如下: 1. **广州黄埔区**: - 2021年8月,伙同他人撬窗盗窃待拆迁房屋电线; - 2022年2月,盗走黑白色凤凰牌电动车(价值1765.62元)。 2. **福建省**: - 2023年2月,盗走黑红色立马牌电动摩托车(价值2650元); - 2023年3月,连续盗窃宝岛牌电动车(销赃410元)、台铃牌电动车(价值960元)及爱玛牌电动车电池(销赃40元)。 **总计涉案金额**:5375.62元。案发后,部分赃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公诉机关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 1. **犯罪事实**:孙某凯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2. **主观故意**:明知盗窃行为违法,仍多次实施; 3. **量刑建议**: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院认定和判决
**法院认定**: 1. **罪名成立**:孙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财物,累计金额达5375.62元,构成盗窃罪; 2. **量刑依据**: - 孙某凯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 部分赃物已追回并发还,酌情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决孙某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退赔被害人410元及40元(案号:(2024)粤0112刑初424号)。
警示意义
1.**“多次盗窃”的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规定,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面临刑事处罚; 本案中,孙某凯跨省作案6次,即使单次金额不高,仍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 **认罪认罚的从宽限制**:
- 虽然孙某凯认罪认罚,但法院根据犯罪次数、社会危害性未完全采纳“最低量刑”,体现司法对累犯从严的态度。
3. **赃物追缴与退赔义务**:
- 被告人需承担退赔责任,非法所得应全额返还被害人; - 部分赃物未被追回的,需在判决后继续追缴。
4. **公民行为边界**:
- 警惕“小便宜”心理,避免因盗窃电动车、电池等小额财物触犯法律; - 跨省作案会增加侦查难度,但司法机关可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
广州刑事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