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区法院审理一起以消灾保平安为名的诈骗案件
引言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迷信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此案提醒公众警惕此类诈骗手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情回顾
被告人翁某一伙同他人,在2007年12月期间多次在广州市番禺区采用“购买玉手镯可以消灾保平安”的方式实施诈骗。其中,2007年12月7日,被告人翁某一等人骗取了被害人陈某一人民币11元及邮政储蓄卡,并提取了7200元;同年12月13日,他们又通过相同手法分别从被害人冯某一和李某一手中骗得共计人民币119450元。
公诉机关意见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翁某一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认定和判决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翁某一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诈骗罪。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判处被告人翁某一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此外,诈骗所得金额已在同案人的案件中被追缴并发还给各被害人。
警示意义
此案例揭示了利用迷信手段进行诈骗的危害性,提醒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要提高警惕,避免因轻信所谓的“消灾保平安”等说辞而遭受财产损失。作为广州刑事律师,我建议大家在接受任何涉及金钱交易的服务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及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家庭成员应加强对老人的关心与教育,共同防范此类诈骗行为的发生。
广州刑事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